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方 芳 张晓娟;
邮 箱:xgsfjfgk@163.com;
联系电话:2280887;
地 址:孝感市司法局813室。
附 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孝感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 件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孝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政府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孝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孝感政规〔2022〕1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孝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列入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要明确推进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建立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从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启动、草案拟订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活动全过程的资料均需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各相关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决策事项档案资料(纸质版和PDF版)报送市司法局(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新桥路3号市信访大楼813室;邮箱:xgsfjfgk@163.com)。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列入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期完成,决策起草、送审工作未能在当年完成的,承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孝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23年 月 日
附 件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孝感市2024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 | 孝感市2024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
3 | 春云湖公园建设项目 | 市城管执法委 |
4 | 孝感市专门学校建设项目 | 市教育局 |
5 | 孝感市东城高中建设项目 | |
6 | 孝感市孝南区全民健身中心(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7 | 汉十高铁孝感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 澴川国投(孝感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
8 | 孝感城际交通新能源智慧出行一体化项目 | |
9 | 老澴河古迹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配套项目(一期) | 澴川国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