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来临之际,高新区司法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新区实验小学举办了以“法治育苗 民法典护‘未’成长”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爱国出席活动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孝感国家高新区办公室、教育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高新区司法所、高新区实验小学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高新区实验小学四至六年级共260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来自孝感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向同学们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册,并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知识的理解,提高了同学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该法院民一庭的余希法官和少审庭的王道见法官先后从不同的视角,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诞生过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以“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为重点,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故事为依托,开展以案说法,运用生动、易懂的语言,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有奖问答,激发学生们的听课兴趣,“典”燃了同学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也让同学们对如何使用民法典保护自己,怎样避免校园暴力有了更直观的理解和认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踊跃举手互动抢答。
该校五年级班主任李义玲老师介绍,平时班队会上也会开展类似的法治宣传活动,但是以这种法官走进校园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的效果会更好,同学们更容易接受和理解。六年级学生褚家齐说,这一场活动让自己收获很多,不仅了解了更多法律知识,也知道了民法典是守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安全的重要工具,今后一定会学好用好民法典。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护航,高新区司法所所长表示,后期将继续围绕青少年的法治需求,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为他们撑起一片“未”蓝的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