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由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吕小武带领的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四督察组进驻孝感,对孝感市落实湖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当日上午,省督察组听取了孝感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了个别座谈。
督察组指出,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对全省各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督察,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此次督察工作中,切实把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被督察单位领导、各地有关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积极主动配合督察工作,加强同督察组的沟通对接,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实实在在反映情况,收集并如实提供平时工作资料台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隐瞒欺骗,全力做好督察的配合工作,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被督察单位要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检验标准。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自我加压,以督促改、以案促改,以点带面,放大整改效应。要坚持从严整改,务实整改,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要建立常治长效机制,巩固转化好整改成果,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进步,通过督察整改让人民群众看到新成效,感到新变化,得到新实惠。
市委书记胡玖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谢胜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亚锋,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建宏,市政协副主席胡建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保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茂华等领导,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参加了见面会、汇报会和个别座谈会。
此次省督察组将利用7至9天时间,深入市直部门,抽选孝南区、云梦县、安陆市、孝昌县,采取查看资料、评查案卷、突击检查、走访暗访、组织一线人员考试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察,重点督察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