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订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01-05 09:56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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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过程中公众参与度,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

通讯地址:孝感市乾坤大道123号市行政中心信访局大楼市司法局8楼813法规科    

邮编:432000     电话:2280887

邮箱:xgsfjfgk@163.com                   

 

附:《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决定(征求意见稿)》

                       

孝感市司法局

                                                               202115

 

 

 

 

 

附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订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因机构改革、社会经济发展和上级政策变化,我市部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亟需修订完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就列入《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孝感政规〔2019〕1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两个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孝感政规〔2020〕4号)修订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对《孝感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细则》(孝感政办函〔2016〕34 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三条第一款“户外广告资源是城市公共资源,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统一经营。”修改为“户外广告资源是城市公共资源,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北澴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并将文中其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统一修改为“湖北澴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孝感政规〔2016〕1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3部分第7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按季征收起点分别调至超过10万元、30万元,并删除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对《孝感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办法》(孝感政规〔2017〕15号)作如下修订: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未细化的项目经费,审批方式由市直各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修改为“市直各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审核后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集中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

 (二)将第十条人大审议通过后申请追加预算的程序由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提出追加申请,确需追加的,统一由市财政局受理并提出意见,每季度报市政府集中研究。市政府研究确定后,由常务副市长审批拨付。”修改为“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提出追加申请,确需追加的,按照先审定事项,后申报经费的原则,部门提出申请,先报市政府审定事项,再向财政部门申报追加经费,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和细化资金使用效果。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经费额度及列支渠道意见,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后拨付

(三)将第十二条“涉及国库现金管理及调出”修改为“涉及国库现金调出”。

(四)将第十四条修改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是指以省政府为主体,在法定限额内发行,再转贷给地方的财政性资金。债券资金按照预算管理模式分为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按资金用途分为新增债券资金、再融资债券资金和置换债券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债务办)根据省转贷下达的债券资金额度和用途,提出安排方案,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

四、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孝政发〔2000〕26号)作如下修订: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企业应根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及时调整本企业工资水平。

(二)删除第十一条。

五、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孝感市区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的意见》(孝感政办发〔2013〕56号作如下修订:

(一)在市直征管范围第三项后增加“四是湖北澴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税收

(二)将税收征管权限的确定第2点修改为“老城区房地产税收处理。房地产相关税收,属老城区范围内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全部缴入孝南区金库,纳入市直下放收入基数

(三)将第三部分配套措施及其他事项中第四项,“四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修改为“三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六、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孝感城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孝感政规﹝2017﹞3号)作如下修订:

删除第一部分“明确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各方责任”第三点“业主委员会”中,“定期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告业主缴费情况”。

七、对《孝感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孝感政规〔2019〕6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十三条第一款犬只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养犬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修改为“犬只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构成侵权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集中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到有关机构职责的,按照《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由继续履行该职责的机构承担。有关国税、地税等《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未涉及的机构职责,按照国家、省关于机构改革职责的规定,由继续履行该职责的机构承担。

 

 

             2021      

                                           孝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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